問:香港公司如果我在大陸離岸操作,我就用了大陸的資源雇傭了大陸的員工,並且我在大陸有正規的辦公地點,這樣大陸不會對我管制嗎?比如稅收等,還有我拿香港的營業執照在大陸操作,能不受大陸任何限制嗎?
香港公司在大陸政府部門並未做登記,以香港公司的證件在大陸租辦公室聘請員工辦公,原則上來說屬於不正當的操作。
因為大陸的工商部門是不承認香港公司的。
不過一般國內這邊註冊香港公司的,只不過是利用香港公司帳戶來方便接收外彙,規模一般比較小,有些在家辦公,有些在商住兩用的地方租辦公室辦公,所以問題也不大。
如果公司發展到一定的規模,要正規操作的話,最好還是在國內再註冊一個普通公司,或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在國內設個代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