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扣除的開支
一般而論,所有由納稅人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付出的各項開支費用,均可獲准扣除。
在計算香港分行或附屬公司的利得稅時,如總公司將部份可扣除的行政費用轉賬,則此項轉入的費用也可予以扣除,但亦祇限於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期內用以賺取應評稅利潤的部份。
不可扣除的開支
- 在計算應評稅利潤時,以下項目不得扣除:
- 家庭或私人開支及任何非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花費的款項;
- 資本的任何虧損或撤回,用於改進方面的成本,或任何資本性質的開支;
- 根據保險計畫或彌償合約而可得回的款項;
- 非為產生應評稅利潤而占用或使用樓宇的租金或有關開支;
- 根據稅務條例繳納的各種稅款,但就支付雇員薪酬而已繳付的薪俸稅除外;
- 支付予東主的配偶、合夥人或其配偶(如屬合夥業務)的薪酬,及其所提供的資本或借款的利息。
建築物翻修開支
任何人士,可將因翻新或翻修商用樓宇而招致的資本開支,由實際支付該筆款項的評稅基期開始,分5年作等額扣除。
購置用於制造業的機械及工業裝置開支,以及購置電腦硬體及軟體開支可獲即時全部登出。
折舊免稅額
(1)工業建築物及構築物的免稅額:
- 初期免稅額:建造成本的20%
- 每年免稅額:建造成本的4%
- 在擁有權終止時,則獲給予「結餘免稅額」或征收「結餘課稅」。
(2)商業建築物及構築物的重建免稅額:
- 每年免稅額:建造成本的4%
- 在擁有權終止時,則獲給予「結餘免稅額」或征收「結餘課稅」。
(3)機械及工業裝置
- 初期免稅額:資產成本的60%
- 每年免稅額:按資產的遞減價值計算。折舊率由稅務委員會規定,分別是10%,20%,及30%。每年免稅額折舊率相同的資產,會列入同一「聚合組」內計算。
- 如納稅人結束業務,而該業務並無人繼承,可獲給予「結餘免稅額」。如在任何年度,變賣一項或多項資產的收入,超過此等資產所屬「聚合組」的合計遞減價值,則須征收「結餘課稅」。
捐款的扣減
捐贈給認可慈善機構或屬公共性質的信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局或區域市政局作慈善用途的款項,可獲准扣除。但規定捐款的總和須不少於$100及不超過應評稅利潤10%。
對虧損的處理
於某一課稅年度所蒙受的虧損,可予結轉並用以抵銷該行業於隨後年度的利潤。但經營多於一種行業的法團,則可將某一行業的虧損用以抵銷另一行業的利潤。對於實施優惠稅率征稅的收益或利潤,計算其盈虧在抵銷其他收益或利潤時,會作出相對的調整。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計稅的人士,如蒙受任何營業虧損,可在入息總額內扣除營業虧損。
利得稅稅率
- 一般稅率
- 法團: 17.5%
- 法團以外的人士: 15%
寬減稅率
從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獲得的利潤或利息收入,以及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所得,其稅率為一般稅率的一半。
所有的納稅人,不論其居住地或註冊地,一律按法團或法團以外的人士的稅率納稅。但是,任何年滿18歲或未滿18歲而父母雙亡的香港永久居民或臨時居民,均可選擇按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計稅,以減輕將利潤及收入全部以標准稅率15%計稅時的負擔。當采用個人入息課稅計算的稅款較分別以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計稅的稅款為低時,納稅人將可透過該選擇得到稅務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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