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如果我現在是用香港公司的離岸帳戶操作業務的,將來如果有足夠的錢到香港租辦公地點在香港辦公的話,可以繼續是現在的這個公司嗎?帳戶方面具體應該怎麼操作?請指教。
答:香港公司註冊時在公司註冊處是統一註冊的,並不分離岸公司還是在岸公司。以後如果您香港公司希望在香港當地實地運作什麼都不用變,只要把註冊地址換成您實際的辦公地址就行了。
需要註意的是不管您香港公司是否實地運作以後的稅務處理是不變的,都需要每年作好核數師報告審計,只不過在您還是離岸操作的情況下審計好之後可以申請政府免稅。而一旦實地操作後都是需要按照利潤來交利得稅的。這個也是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