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在克服從多困難後,終於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商標註冊法律——商標註冊條例1875(The Trade Marks Registration Act of 1875)。並且世界上最早的商標註冊處也於1876年在倫敦掛牌。
在英國註冊商標是根據《商標條例》和以往有關商譽案例的普通法所保護。單純是香港或中國的註冊商標是不受英國法律所保護。有用於兩地的商標應在兩地都有註冊。未註冊的商標在商標註冊處的紀錄冊留下空檔而令他人有機可乘,先行註冊,甚至惡意搶註。
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1) 個人申請只需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即可;
(2) 公司申請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張(要求執照號清晰);
(3) 提供擬註冊商標之樣本一個,圖片尺寸要求不超過10×6厘米;
(4) 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刊登憲報及領取註冊證書,程序及時間
(1) 商標註冊申請: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英國專利局會簽發日期並在提交申請一個月內發給申請人一份受理通知書;
(2) 商標註冊受理書時間:在提交申請二個月後,英國專利局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並決定該商標能否註冊。如不能,審查員會發函註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六個月內答複,否則該申請即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複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了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駁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註冊的商標與之相似。與申請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帶有描述性的商標,帶有地理名稱或其它原因的商標,也可能會被駁回;
(3) 如果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複理由成立,該商標即會被印制在商標公告上。英國專利局將給申請人發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後3個月為異議期;
(4) 商標局公告期:六個月;
(5) 發商標註冊證:商標公告期內無異議提出,專利局將核發商標註冊證書;
(6) 如果您申請特快註冊,則最快可於8個月內完成註冊手續,但需付特快註冊的附加費港幣6,000元。如客戶並不需要就特快註冊服務,則整個註冊手續需時8-10個月。
註冊的有效期
每個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由商標註冊有效期以註冊日開始計算。


